發布單位:郵務處發布時間:104/06/22
一、調整原則:
(一)計費方式:改按國家/地區別計費。
(二)起首級距:
1、商品類:自0.5公斤起算(取消0.25公斤級距)。
2、文件類:維持原0.25公斤起算。
(三)調整範圍:
1、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新加坡、香港及澳門等8個國家/地區,不逾2.5公斤之資費改按
新資費表計費,逾2.5公斤者維持原資費。
2、其他國家/地區之各重量級距,除取消商品類0.25公斤級距外,資費均維持不變。
二、「國際快捷郵件資費表」請參閱附件。
聯絡人:郵務處 陳瑜
連絡電話:02-23921310轉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