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郵局第四支局與嘉義電信局設在火車站營業處在60-70年間還在今嘉義火車站前阿里山線售票處,還在一起各自營業,算不算最後分家,】,
建築物在一起各自營業也算最後分家,您認為算就算,
但請舉例實物郵政用品可証明真正分家後還在使用,
以郵戳為証,郵品都講實物為証的對吧?
【請自行參閱您手中36年1-3月2電報等資料及參考本站F兄台灣最早使用支局戳及郵史研究17期沈英明前輩大作圖14-圖15,
細心比較,該會了解大約會知道這種郵電戳最早使用日期,個人無資料可資證明.】,
個人對這種郵電戳最早使用日期没研究、也無實物,確是不知道,
您如此研究透徹可否直接告知,該郵電戳最早使用日期到底是何時?
無資料可資証明没有關係,僅需告知引用出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