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大陸快遞先拆後收! 消費者叫好、業者叫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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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快遞先拆後收! 消費者叫好、業者叫煩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2年5月2日 18:38

  • 5月1日起,大陸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正式實施。今後,大陸市民無論收、寄快件時都要先過一道驗視關。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5月1日起,《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將正式實施。該標準明確規定了『先驗貨後簽收』、『跨省超7天算徹底延誤』、『文明分揀』等問題,並規定寄包裹時快遞員有權開箱驗視。多數消費者對於新國標持肯定和歡迎態度,但新國標在實際執行中將遭遇諸多難題。

先驗貨後簽收:前台代簽怎麼辦
根據『新國標』,快遞公司收派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對於代收貨款快件,網路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快件,收件人可以打開包裹,先驗收內件再簽收。驗收時,可對內件外觀和內件數量進行清點,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或進行產品功能測試。對普通快件,收件人應當先檢查外包裝,如果外包裝有明顯破損,也可以要求開包驗貨,檢驗合格後再簽收。

此項規定明確叫停了『先簽字後驗貨』的行規,令人叫好。但是在實際執行中,很多快遞一般放到物業或者公司前台,而物業和公司前台都是不會要求拆包驗收的。一位公司前台人員表示,包裹都是個人的東西,如果她拆包驗收的話,影響個人隱私。每天公司會收到很多包裹,每個都拆包驗收也是不太可能的事。

有業內專家認為,這可能成快遞漲價新導火索(線)。『先驗後簽』能提高快件安全,並提升用戶體驗。但對於快遞公司來說則進一步增加了人力成本。這部分增加的成本很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成為快遞公司漲價的又一個導火索。

延誤要賠償:未購買保價賠償太低
根據『新國標』, 徹底延誤的快件,快遞服務組織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賠償。同城快件為3個日歷天,省內異地和跨省快件為7個日歷天。延誤的賠償包括: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若因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視作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丟失或損毀的賠償辦法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購買保價的按照保價金額賠償,未購買保價的,按照郵政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按照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未保價的丟失的郵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據了解,各大快遞公司對未保價快件丟失、毀損或短少的,賠償限額為運費的3~5倍。

據《燕趙都市報》報導,市民王先生價值兩千元(此為人民幣,以下同)的相機在快遞過程中丟失,由於快件沒有保價,只能按照郵資的5倍進行賠償,僅得75元賠償。大陸國家郵政局4月26日公布的資訊顯示,3月消費者對快遞的投訴9663件,比上月下降6.1%。3月的投訴中,延誤仍是大頭(最多),占40.8%;其次是投遞服務問題、快件丟失等問題。

文明分揀:暴力分揀怎麼進行監督
新的國家標準中對分揀做出了細致的規定,如分揀時應按快件處理場所的分區,分區作業;文明分揀,快件脫手時,一般快件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之間的距離不能超過30cm,易碎件不能超過10cm; 易碎件單獨存放;小件物品及文件類快件,不應直接接觸地面等。據《廣州日報》報導,有快遞員無奈地表示,分揀時間和場地空間都有限,完全按規定來分揀根本不用去送快件了。如果達到這樣的服務標準,那快遞價格至少也要翻一番(漲價)。

《四川日報》提出了『行業亂象很大程度是因為監管處罰不夠』,業內人士表示對於暴力分揀等現象,新規的確提出了很多規範,但問題是能不能做到,消費者如何監督。

寄前驗視:買賣雙方都喊『難』
即將實施的《快遞服務》『新國標』直指快遞安全,規定『寄件人拒絕驗視可不予收寄』。按照新標準,寄件人應將快件內件的種類和性質告知收派員。對交寄的信件,必要時快遞公司可要求開拆,進行驗視,但不應檢查信件內容。對交寄的包裹和印刷品,快遞公司收寄時應當場驗視內件,寄件人拒絕驗視的,可不予收寄。經驗視,收派員仍不能確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應要求寄件人出具相關部門的安全證明,否則,不予收寄。

對此,有消費者表示『那樣的話不是要等快遞員過來取的時候,我才能包裝。』有淘寶賣家表示『要是等快遞員來一件件打包,我還要不要做生意了?』有快遞員說,一件件核實不僅客戶不耐煩,買賣雙方矛盾增多,也降低了工作效率。有快遞公司負責人提出疑慮:快遞員不是專業人員,識別複雜危險品爆炸品的能力有限,將來因為漏查出事,是不是還要快遞買單?

無懲罰性措施 但可作為糾紛時的依據
據《新京報》報導,中國快遞物流諮詢網首席顧問徐勇表示,5月1日實行的標準如果沒有配套的法律來落實,『先拆後簽』這一規定很可能會引起客戶和快遞從業者的爭端。這個標準沒有法律依據和具體的懲罰措施,快遞從業人員沒有足夠的動力按標準來做。落實這一系列規定需要法律和合同(合約)雙方面的規定。寄件人、收件人和快遞從業者之間需要法律合同來約束。實名制則應解決好資訊保管的問題以及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

據《揚子晚報》報導,縱觀全文,『新國標』找不到一條懲罰性措施。有聲音認為,缺乏法律依據和配套懲罰措施會大大降低『新國標』的執行力。江蘇金憲律師事務所李允治律師表示,缺乏配套懲罰措施有可能會讓國家標準流於形式,但這並不意味著國家標準會成為一紙空文,當發生快遞糾紛時,客戶可在訴訟中引用國家標準作為証據,來證明快遞公司存在過錯,從而主張賠償。
願天下珍郵皆歸一己之所有, 是不少郵人祈望;

但殘酷的現實卻是.....適可而止, 量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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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 上海快遞員收件時開箱查驗 律師:恐涉法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2年5月9日 13:38

隨著5月1日《快遞服務》大陸國家標準施行,被認為快遞業實行了實名制。律師董正偉存疑,要求大陸國家郵政局提供快遞寄件實名制的法律依據。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隨著5月1日《快遞服務》大陸國家標準施行,被認為快遞業實行了實名制。律師董正偉存疑,要求大陸國家郵政局提供快遞寄件實名制的法律依據。7日,大陸國家郵政局答覆,目前寄遞實名制試點工作只在部分地區進行,沒有立即在全大陸或某幾個省全面實行的計畫。據了解,上海消費者在郵政快遞物品時均被要求開箱查驗或者現場封箱,但並未強制要求出示身份證。

律師:快遞員查身份證涉侵權

根據東方早報報導,2010年紹興作為試點率先推行實名制,但頻遭消費者抵觸,有快遞企業透露,即便有政策支援,這種嘗試在推廣的初期仍遭遇很多困難。

2011年8月14日,位於杭州市中心刀茅巷的圓通快遞公司發生爆燃,造成公司兩名女員工受傷。此事成為『快遞實名制』被提出的一個契機。

5月1日《快遞服務》大陸國家標準施行,一些媒體報導稱北京、廣東、浙江等地開始實施快遞實名制。即在快遞服務中,快遞員收件不僅要驗視貨物,還要查驗寄件人身份證。

為此,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兩次透過國家郵政局網站提出資訊公開申請,要求公開快遞寄件實名制的法律依據。

董正偉在申請中指出《居民身份證法》規定的身份證使用範圍並不包括快遞員查驗,郵遞員查驗公民身份證沒有法律依據,涉嫌侵害消費者隱私權、人格尊嚴。若郵政機關沒有法律依據強迫(快遞)企業要求公民出示身份證寄件涉嫌強迫企業壟斷經營,屬於行政壟斷行為。

若快遞實名制,大量快遞員將掌握公民身份證資訊,可能導致公民隱私資訊洩露,或者倒賣公民身份資訊牟利等情況發生。快遞員驗視貨物足以保障快遞安全,也可以保護公民隱私資訊。

郵政局:收件驗貨並非查驗身份

前(7)天,國家郵政局在答覆中聲明,目前,寄遞實名制僅在浙江、雲南的個別縣市試點,沒有立即在全大陸或某幾個省全面實行的計畫。至於媒體報導的北京、廣東、浙江等地開始實施快遞實名制,快遞員收件不僅要驗視貨物,還要查驗寄件人身份證說法是不準確的。

昨(8)天,記者採訪了郵政、韻達、順豐等快遞公司發現,消費者在郵政快遞 物品時均被要求開箱查驗或者現場封箱,但並未強制要求出示身份證。

同時,大陸國家郵政局在回覆郵件中稱,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寄遞管道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人民群眾便捷、安全的使用寄遞服務,據此大陸相關郵政法律法規要求郵政、快遞企業對信件以外的郵件應當當場驗視內件,用戶拒絕驗視的不予收寄。

但是,不法分子在寄遞違禁物品時通常都是使用假姓名、假位址,使得事後的案件追查非常困難。因此作為確保寄遞管道安全的措施之一,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期間,對寄往活動舉辦地城市的物品類郵件、快件,在執行收寄驗視制度的同時,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是一種臨時性措施。實踐證明,該做法起到了較好的作用。

就實名制風潮,幾家快遞公司卻認為,雖然紹興的快遞實名制已經進入『正常軌道』,但這仍不能作為在大陸更大範圍內推廣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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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殘酷的現實卻是.....適可而止, 量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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