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近國際遊戲規則』-上
台灣擠進了世界郵壇之後,國內郵人個個都在摩拳擦掌中等待機會,期能在國際早日出人頭地。然而幾經衝刺之後,方知前途佈滿荊棘阻礙橫生。所幸障礙非關政治,而是,大家對國際遊戲規則不熟練的緣故所致。解決之道唯有對症下藥,自熟悉遊戲規則下手才是正道。倘若郵人一味迴避不去面對,或者粗心大意不加理會,縱有萬丈雄心亦屬空談。
FIP雖然是國際最高的集郵管理單位,規章上也一再強調「純集郵興趣之結合」。但其成員與活動中,仍然常被發現有或多或少的偏見。不管在政治或宗教或膚色或種族上,隱約可以見到一些歧視的實例。不過話說回來,即使她的毛病叢生,一旦加入其組織就得遵守她的遊戲規範。
西元1926年6月15日,FIP誕生於巴黎,並於瑞士蘇黎世設立永久總部。當時設立宗旨為:「在國際間推動各種集郵活動,藉以增進全球郵人之友誼和合作,以達成人類和平友好的目標。」整個涵義看來相當的超然,但其還是偏重於郵展的推廣。因此,今日所談到的遊戲規則,其實就是與郵展相關的條款罷了。
FIP組織認為,舉辦郵展可以擴大郵人的交流與互相研究的效果。尤其對青少年的集郵教育,更具實質的推動功力。故自1981年5月18日新會章通過後,便依該章第45條擬定「郵展一般規則」(GREX),作為日後郵展活動的根據。
「GREX」總共具文57條。內容將郵展的目的、種類、贊助支助與支持、展品分類、評審要點、郵展規模、獎級評定等等、全都詳細規定。至於參與的資格與申請辦法、參展人的限制與權利義務,亦都逐項納條刊出。當然,展會的各項工作組織,人員之委派聘請也有詳細說明。為了使工作進行順暢,工作人員的獎懲與權利義務之劃分,絲毫不敢馬虎。
此規則於1982年6月21日,巴黎大會通過後開始實施。
1987年10月24日,哥本哈根大會中首度修文。修改條款:有關贊助、支助、支持的認定範圍。該條款即修即刻生效,從1988年起本規則的適用範圍增加更多。【待續-摘自"集郵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