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寄代收貨價郵件還沒五聯單可填時,郵票一般都是貼在"代收貨價郵件詳情單"上(見圖一),以資證明郵資已付足,查收存檔;但是如果集郵人士要收集這種帶有郵票的郵件,故意裝傻,假裝不知這項規定,在寄件時已經先把郵票貼在信封上(以免詳情單被郵局收回時,郵票一起被沒收.見圖二),郵局會如何處理?
這件"大宗代收貨價報值快捷郵件"背面條碼不夠印出郵件全名(見圖三),一次寄十件(大宗快捷打九折)就可以將一個郵局窗口癱瘓很久.由於郵票已經先貼在信封上,郵局總不能要求寄件人剪下重貼在詳情單上,為證明郵資已收,所以在原來要貼郵票的詳情單上蓋上"寄件人將郵資貼於包裹封面"的戳記,同時要郵局經辦與主管蓋章證明(見圖四).
此外,如果還想將原本必須存檔的詳情單拿到手,大家會用什麼辦法?由於小弟不是郵局的VIP,沒辦法將這種存檔單據直接拿出來收藏,於是想到一招--寄件時故意存局候領,然後親自跑到該局跟他們說:收件人已經表示不跟我買東西,所以我(寄件人)希望能直接領回該郵件,郵局很自然就當作"郵件無法投遞,退回給寄件人"處理,一不注意就將附有單據的郵件全部退還給我.於是詳情單不用進郵局存檔就可以直接拿到手.
現在已經有五聯單,郵票可直接貼在信封上,要保存郵件不用再如此費心思了!
P.S.:順道一提,台中港郵局在處理這類郵件時做法相當奇怪:
1. 代收貨價信件並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報值,但該局收此類郵件時,報值費一定少不了;而且就算要收報值費,信函1,000元內的報值費用明明是14元,卻要當作1,000元內包裹報值資費4元收取,真奇怪!
2. 大宗快捷郵資打9折,僅有快捷費用130元打9折,其餘代收貨價費20元.報值費4元並不打折;但該局電腦卻會一塊打折,讓原本所貼郵資票恰好符資的信件,又必須額外多貼2元窗口郵資券.
原本正確郵資: 130元 X 0.9 + 20元 = 137元
後來錯誤郵資: (130元 + 20元 + 4元) X 0.9 = 138.6元 -----> 約1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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