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戳用於印刷品封發,但在一般的郵件處理單位,印刷品多是跟著其他函件一起封發,很少會特別挑出來處理、銷戳, 郵戳上的區分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實益,否則照這樣的邏輯,郵簡、明信片、小包、盲人文件、新聞紙、雜誌......是不是都應該各一個干支?
在臺北郵件處理中心, 50克以下的函件和超過50克的函件分別在不同的單位處理, 負責處理50克以上函件的大型函件股就有丑戳, 但平常只蓋單據不銷票, 到了旺季支援人力進來的時候, 偶爾才會用來銷票。 早期的時候大概寄過去特別註明一下就可以蓋了, 但現在的主管就很堅持不受理套寄蓋戳, 他講的好像也沒錯,因為營業規章確實有這樣的規定, 所以只能碰運氣了,郵拍公司寄的目錄,信封常常就是用丑戳蓋,不妨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