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弟的部落格有幾個格友都曾經問過小弟一個問題。
就是癸戳要怎麼蓋?
小弟回答說癸戳一般有兩個使用方式。
第一個使用方式是銷當日郵戳於票上,可攜回作紀念。
第二個方式,是有相關郵票發行的話,在發行十天後都可以補蓋發行日當天日期。
但最近收到很多格友說:說郵局不給蓋癸戳!
不給蓋的原因是癸戳只能用在小弟講的上述第二項使用方式。
對於第一個使用方式,說打了0800客服專線說沒有第一項使用方式的規定。
真的是不知道該說什麼好=_=
連我今天打去問橋頭郵局,女經理也是同樣給我這種回應。
但是她的態度很不錯,真不知道是要申訴不懂規則的客服專線,還是要申訴該局?
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