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的添印票』
私人的添印郵票有原版添印及摹版添印,通常,在郵壇上稱前者為添印或再版(Reprint),後者稱為「複製」(Facsimiles)。早年郵商並不知道有這種來路,後來,在拉丁美洲發現許多報廢印版可以價購,於是便大量的添印複製供集郵者收藏圓夢。
然而,添印的元版來路有限,善動腦筋的郵商就開始用原版翻鑄副版,一方應付不時之需,另方面在轉賣他人牟利。而這種副版添印者都會加蓋(複製)於票背或票面上。若以集郵立場而言,這些票品不應該收集,但是,只集興趣不準備參加競賽者,用它來填補郵冊內的空白未嘗不可。
儘管如此,添印或複製太多總是一種隱憂,因此,一些識者期期以為不可,可是一些性急者,起而撻伐之終於將這股歧流予以遏止。
早期的名郵商如史考特(Scott)、吉本斯(Gibbons)、毛里(Maury)、莫恩斯(Moens)、西貝克(Seeback)等等,或多或少都曾渉入這行為。例如:莫恩斯就曾私自添印許多,羅馬尼亞與貝格道夫的早期票,魚目混珠賣給郵王費拉利。當時他對外宣稱,這些添印是準備用於它的「1864年版郵票目錄」之插圖。其實,很多都被他賣給集者。
吉本斯則添印一批,阿根廷1862年的十分與十五分面值票。它的銷售管道,是隨著目錄販賣流入集者之手。而老史考特則利用,目錄用之鑄版印製許多美國的早期郵票,雜入郵袋包以一元五角美金出售。
以上所舉實例,大都發生在1860年代。那時候的郵壇剛生不久,雜亂無序致使他們容易得逞。1890年代之後,郵人的知識突飛猛進,對於郵品的認識更加徹底,而且大戶們委託代理人出面。代理人多半是郵商出身,故爾想在他面前混珠以大不容易,隨讓這些添印複製走入歷史。不過這些郵商存活至今,他們都已變成知名的目錄出版商和郵商矣。 【摘自西洋郵史探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