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轉載郵友Po文,三千個集郵封,可賣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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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樓  發表於: 2016-06-11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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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9樓wmdw2003于2016-06-10 16:00發表的  :
知道內部作業又能如何? 就是因為大家都不知道, 加上所有的疑義都沒有解答,所以才有爭議。 郵局內部配發的數量,每個局領了幾張,怎麼可能不清楚,不要說是台灣,世界上最保守的國家都是清清楚楚, 這樣就能說是透明嗎?

林目普82第十屆亞洲郵展宣傳明信片(八十四年一月版)發行量10000000枚,
這種郵政用品發行首日到底會有多少集郵者購買?
嘉義郵局集郵檯發行首日8點一開門,經辦員說分配到的明信片已全銷售完,
熱門郵品發行首日買不到,以後就出現很多, 這種不可說不可說的傳聞自己體會吧,
當年這位嘉義郵局集郵郵檯負責大哥外調到支局後發生一件大事被移送法辦,
蓋倒戳可大可小,被移送法辦就麻煩大.
[ 此帖被真如在2016-06-11 12:42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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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樓  發表於: 2016-06-11 15:23

前面您才說郵局的作業很透明,後面卻舉了一個反例, 我不太清楚您想要表達的論點。但這和彈性處理郵戳日期,以滿足公眾需求的案例相比, 一則是以票謀私,一則是提升服務, 兩者豈能類比?(當然, 倒戳也不能只是以戳謀私,甚至拿來蓋早期的原圖卡,再高價轉售, 這是應該被嚴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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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樓  發表於: 2016-06-11 17:43

回 71樓(wmdw2003) 的帖子

你有夠深口袋,有深厚眼光的郵識,有廣闊深度的郵友,
其實要跟郵局要到熱門郵票,只要你的口袋夠深,對於郵票冊年冊專冊大量從郵局買進,
自然郵局工作人員自然會配合你購買熱門郵票,
至於那些專冊郵戳年冊則便宜出貨,或贈送給跟自己生意上往來的大戶,
大量製作原地封,會賺到多少錢,
那枚彰化寄蘭嶼的實寄封送給我,我是不會收集的,也不會製作這種拉圾,
不符合郵路規則。
有豐富深入眼光的郵識,才會製作出好的郵件。
不要以為銷郵戳會沒有事,遇上了移送法辦,你會怎樣處理,
要不要蓋倒戳沒有一定標準,遇到責任要負責時你就是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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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樓  發表於: 2016-06-11 22:36

請問要用哪一條移送法辦?倒戳罪? 還是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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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樓  發表於: 2016-06-12 03:30

很多文件時效以郵戳為憑...倒戳確實是有偽造文書之嫌...事情可大可小,一切小心為宜...
我愛創意!我愛收集品相完美的華郵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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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樓  發表於: 2016-06-12 10:35

前陣子有前輩們在傳言,說郵局代辦「南海和平倡議郵票」的南沙群島代辦所首日封,不是真正送去太平島蓋的,而是在大港埔的郵局總部裡蓋好,之後再配合運補船班到港時程,轉發給訂購的用戶。雖然我沒有親眼看到,也沒有證據,但若傳聞屬實,這就是標準的「偽造文書」:明明不是在南沙群島收寄的郵件,卻加蓋南沙群島的郵戳,製作與事實不符的紀錄,這和所謂「倒戳」是非常類似的行為。 

刑法偽造文書的所謂「文書」,大致可分為「公文書」和「私文書」。郵局的郵戳,在大部分的情況下,並不是公文書,例如集郵品,絕對不會是公文書。當然也有少部分的情形,郵局依法或接受政府委託執行公務,例如郵務士將法院文書送達當事人、將行政處分送達相對人,所作成的那張「送達證明」,應該就是所謂的公文書。依照刑法規定: 

210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211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論公文書或私文書,關鍵在於,「偽造文書」的行為,能否構成「偽造文書罪」?偽造文書罪的構成要件,必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至於郵局給集郵人士方便,協助在郵票發行首日,於集郵品加蓋原地郵戳;或是給遠道的郵友們方便,協助加蓋首日郵戳,並不會產生任何的損害,反而還替郵局增加營收,偽造文書罪的構成要件並不該當。 

最怕就是有一些單位,嫌麻煩,懶得蓋,就把這條罪拿出來當擋箭牌。我就直接點名臺北郵件處理中心的函件進口股,平時進口郵件不按規定逐封加蓋落地戳,公眾要求補正時,竟然不予倒戳,而是哪一天拿去補蓋,只能蓋當天的日期。落地戳的日期,本來就應該是「郵件到達」的日期,而不是「要求補蓋當天」的日期,你不查明實際日期,而用要求補蓋當天的日期加蓋,作成與事實不符的紀錄,這就是標準的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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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樓  發表於: 2016-06-12 12:17

同為台北郵局的近期案例,概有2位郵友520當日,由台北臨局交寄國內相關主題原地郵局'存局候領'版封,但竟然有數十封郵件在近10天中,南來北往3-4次(根據上網查知),卻始終未退回'寄件'郵局;經向台北郵局郵件處理中心XX股申訴抗議,該股動員數位股員,先將這些郵件全部追回,而不再南北重複奔波,並負責任地親至數家雙北市'存局候領'局協調,順利補銷郵件原應'到達'日期戳,而非'補蓋日'5/31戳,顯見台北郵局'一局兩制',如若理性據理力爭,仍可有圓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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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樓  發表於: 2016-06-12 23:17

看不懂75樓76樓理論,請教兩位每次原地封製作數量是多少,
全省總共有多人製作,總量有多少,
今天有在收集原地封的人是有有多少?
除了少數為參展及收藏家外 ,應該多數是會留在郵票市場,
供給數量大於需求數量會上漲嗎?
這種投機方法製作出來的郵品還能存在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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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樓  發表於: 2016-06-13 09:40

原地封日後賣不賣的掉,是看日後的需求量,不是看現在的需求量,跟買賣股票一樣
我舉例,20多年前誰知道寒食帖原圖卡,銷故宮戳現在可以賣到300-700元?
當時沒有人知道20年後原圖卡的需求量,如同我們現在不會知道未來原地封需求量一樣
對於一個未知的未來,讓時間證明就好,看好的買進,看雖就別做原地封就好了

至於原圖卡跟首日封,現在命運不同,未來命運也不同
因為一個是明信片,不集郵的人們會花10元-20元買一張明信片紀念
另一個是首日封,不集郵的人們不會花超過兩元買空白信封
風景區都在賣明信片,不集郵的可能會寄明信片
她有高度藝術價值,而風景區沒人賣首日封
臉書明信片社團人數已經破萬,首日封社團???數百人而已
還有世界性的postcrossing網站推升明信片使用率,
明信片與郵票已經從快作古的汰品變成文創區新潮商品
所以郵展會場買一百封500元,的慘況,
20年後,也不會100片原圖卡500元,放心好了
(但不是原圖卡的,故宮片的蓋屏東,花蓮等等不符原圖定義,早就是廢片不討論)
真發生一片五元,也會有非集郵粉絲搶購

回到這篇
這些看圖案都是低值封,在台灣收4000元已經算高了
電影票根,3000張能賣4000元嗎?(廢紙每公斤三元)
看的懂郵戳的人才願意花四千去買來研究
賣東西最重要是通路與品牌
(事實上,能賣到大陸去,至少賣1-2萬,大陸8x年垃圾封賣面額,台幣五元她們賣民幣五元)
後代賣給集郵社也許才數百元,就是沒有通路
集郵社賣給郵友四千而不是賣到大陸一兩萬,就是沒有通路
你買全品郵票,固定跟某些商譽優良郵商高價買,就是因為品牌
拍品送專業鑑定,拿回保護封盒與贈書,拍價可能翻倍就是因為品牌

結論:這純屬個案

飯要吃,集郵繼續集,認為好的封就繼續蓋
不知道好不好,就上網賣賣看,再調整方向
通路的部分現在跟以前不同,蝦皮拍賣加入會促成全民賣家時代來臨
未來更不同,臉書(?我也不知20年後通訊軟體的名字?)認證 第三方支付 加上其他國際集運業者
可能讓你兒子或讀小學的孫子,隨便動動手指就幫你把首日封賣到新疆,南非,烏克蘭,或智利
當然你也能上集郵社,一樣賤賣,再讓人發篇3千封值4千元毛三到四的文章

(沒有不對的商品,只有不對的價格)
(沒有不對的價格,只是賣錯人)

各位知道美國郵票在美國境內民間買,只要面額5-7折嗎,台灣還要85折-9折

另一個,故宮販售部,賣元世祖出獵圖,郵票+小全張,加一張說明紙,賣1200元(郵票面額僅48)
現場其他大概十多套故宮的,面額大概不會超過擠霸摳,賣880-1200
故宮銷售人員跟我說,元世祖是賣最好的,你說呢?,這就是品牌價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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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樓  發表於: 2016-06-1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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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的原地局好玩就好,個人只是喜愛後龍洋文郵戳,才買這封.
    原住民的"壠"與漢族的"龍"解讀不一樣.
    [ 此帖被真如在2016-06-13 11:20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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